异地公积金提取

长沙公积金,湘潭地区买房,用丈夫的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我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有公积金贷款如还款满了一年并且没有办理过划拨业务可作还贷提取,最多提取您12个月还款额,资料如下:购房合同,公积金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可必须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身份证,还有公积金的卡,准备本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银行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还需要提供户口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政策规定如该套房办理过购房提取,则该套房不予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办理的是其他提取业务,在满足本中心二套房贷款条件下,需间隔六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部队公积金虽是属于部队职工内部的公积金福利,但不属于地方公积金。如需在地方购房贷款,建议您咨询部队专管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详细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已开通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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