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息是怎么核算
请问中心:我2014年5月30日我的公积金余款有64871,当年6月30日结息收入1309元;2015年5月30日公积金余款82386元,结息1063元;2016年公积金余款103732元,结息1377元;就想知道当我2015年公积金余款比2014年高时候为什么利息还少了?2016年比2014的公积金多出这么多的时候,利息却基本是相差只有几十元!公积金利息是怎么核算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7,回复内容:
您好,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 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有公积金贷款如还款满了一年并且没有办理过划拨业务可作还贷提取,最多提取您12个月还款额,资料如下:购房合同,公积金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可必须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身份证,还有公积金的卡,准备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银行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还需要提供户口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是公积金年审时间,个人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调基。新基数未缴存满六个月按以前的基数计算,要使用新基数进行贷款,需在新基数的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满六个月,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铁路公积金不可以在网上办理提取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正常结清提取资料:需提供结清证明,抵押注销证明,自结清之后12个月申请,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必须间隔您上次提取满12个月方可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并且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