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今年没缴
我现在贷款买房查不到今年的公积金汇缴,请问什么时候能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您单位专管员什么时候给您汇缴,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其他城市还没开通,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统筹性,主要体现在保障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原则,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确定。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无房户支付房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时没有装修贷款和提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