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房产证明

曾经在老家有套房,已卖,无贷款,此次在长沙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异地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异地资料1购房合同(签订时间1年内)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咨询热线为12329,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的户口簿主要信息发生变化,建议您更新户口簿保持其内容与实际相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访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注册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登录后上传身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1.不可以,该套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后,不予以申请购房提取。2.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购房地在长沙,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的Ⅰ类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3,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不是灵活就业人员,已在单位就职,应该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封存并转移至工作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若工作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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