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后,还能再申请还贷提取吗?

1.本人在衡阳市购买了住房一套,想用本人长沙的住房公积金先作购房提取,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最多可以提取多少?本人公积金有15.8万,如资料齐全,可以提取15万吗?

2.根据衡阳市公积金办法,可以先提取再贷款。然而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15日发布的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2017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文件规定,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请问省内异内同一套房,本人长沙的公积金先进行了“购房提取”后,还能再申请“还贷提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说明:本人之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有限,无法在系统内为您核查具体情况。欢迎您及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主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管理部、楼盘名称等必要信息。我中心会及时为您核查处理相关情况。垫资业务建议您到您申请贷款的管理部核实资质,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单位网厅业务,建议您加网厅QQ:800012321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新的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重新绑定,钱是打到您绑定的银行卡上,所以您上传的银行卡与您绑定的银行卡必须一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你好,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未婚,就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本人省内建行、交行银行卡。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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