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
如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
这里面指的户口条件是什么?能具体点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1、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2、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3、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异地(包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不可叠加额度。4、夫妻双方都缴存在异地公积金,只能算主贷人的额度,配偶不可叠加额度。5、一方交省直一方交异地(省内或省外合作城市)都必须到省直申请贷款。不可市直合作城市的缴存职工做主贷,省直做叠加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已取消公积金卡,没有公积金卡对您没有影响,如是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如未绑定,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满一年还贷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请提供户口本,离异请需再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没有公积金卡,就准备湖南省内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 异地资料,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 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2.加盖房屋所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1.备案手续不属于本中心业务范畴,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房产部门。2.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