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签了购房合同,相关维修金、税金已交,银行贷款已下,第一个月的按揭已扣,在房管局也能查到购房合同信息,签约方为本人名字。这样是已经备案了吗?能提取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1.备案手续不属于本中心业务范畴,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房产部门。2.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新的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重新绑定,钱是打到您绑定的银行卡上,所以您上传的银行卡与您绑定的银行卡必须一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你好,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未婚,就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本人省内建行、交行银行卡。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 ,最终能贷款多少,要把贷款资料上缴到贷款管理部后综合评定才能知道。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1.您在省直公积金有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转移的。2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未办理划拨业务,省直公积金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