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对冲
1.2016年6月,我名下房产办理商转公,当时已办理好省直公积金对冲房贷(公积金卡为浦发银行卡,公积金对冲时间超过为11个月)。2.2016年10月之前,我单位在省直公积金缴存单位,2016年10月份我换了单位,现单位在长沙市长沙县缴存(公积金已经缴存到第8个月)。我想咨询:1.我现在是否还可以办理长沙市公积金对冲省公积金贷款?由我长沙市公积金账户资金对冲?1.是否可以提取?需要的资料以及程序?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1.不可以,湖南省直公积金与本中心是两个单位系统,湖南省直公积金办理的贷款,不能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进行划拨。2.不可以,因为您省直公积金已办理了划拨业务,您不符合本中心还贷提取条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满一年还贷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请提供户口本,离异请需再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没有公积金卡,就准备湖南省内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 异地资料,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 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2.加盖房屋所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柜台办理的,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到账。如是网上办理的提取业务,资料递交成功后,审核时间一般是三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到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建议您详细咨询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