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只接长沙市市直公积金

楼盘只接受长沙市市直公积金,省内其他城市的市直公积金不接受贷款业务,是否合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申请已退回,可以重新上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1.不可以,湖南省直公积金与本中心是两个单位系统,湖南省直公积金办理的贷款,不能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进行划拨。2.不可以,因为您省直公积金已办理了划拨业务,您不符合本中心还贷提取条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1.本人只能提取本人的公积金,子女购房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本中心提取业务里面也没有装修提取这项业务。2.您这种情况只能提取您儿子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未办理划拨业务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符合本中心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办理,现本中心组合贷款暂只支持现房和二手房办理组合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0,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