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新地东方明珠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是本中心缴存的职工。投诉新地东方明珠买房他们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全称:新地东方明珠。位置: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三段209号。目前销售状态:在售,已取得预售许可,我在2017年10月28日在营销中心现场咨询,了解的信息,楼盘工作人员李成告知我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李成的电话是:13298681292,我有聊天记录截图以及语音可以作为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6,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届时请联系18674887898李青青(该楼盘相关负责人),开发商会给您办理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3,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3,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您之前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新单位开户,那么是可以申请转移的,首先:带身份证到新单位公积金中心去开一个接收函,然后再登录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www.csgjj.com.cn下载转移申请表4份,四份都要你的单位盖公章,然后再带上开的接收函,转移申请表,还有身份证到您以前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管理部去办理转移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4,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客服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详细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4,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我的公积金”进行查询,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点击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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