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法的第二十九条
您好!按条例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我想请问的是这个提前偿还,可以用公积金账户里前面剩余的余额吗?原因是前面余额较多又无法取出。感谢您的回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9,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您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对冲业务,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会有影响,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汇缴6个月,补缴不算正常缴存。贷款条件: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征信业务不属于本中心的业务范围,建议您咨询相应的商业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我中心会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