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意思是说异地贷款购房的职工不能提取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30,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是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申请办理提取业务,购房地在湖南省行政区以外不予以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剩余贷款本金或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时,可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办理对冲还贷用于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次数不得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低于5万元;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卡,同时冲抵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先去贷款地管理部提出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建议您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如配偶未缴存在本中心还需提供收入证明(5000元以上提供纳税证明、3个月的银行流水),夫妻双方前往贷款地管理部提出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补缴。但是单位缴存账户由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建议您与您单位专管员协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没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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