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是不是指定的银行才能办理?
请问下,现在要进行组合贷款,是要到公积金合作的指定银行办理手续吗,有哪些银行支持组合贷呢?开发商可以拒绝组合贷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因宁乡市房产部门原因,在宁乡市购房暂无法办理组合贷款。)目前已有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四家商业银行与我中心达成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其他商业银行暂未达成合作。组合贷款由我中心和协作商业银行联合发放,遵循自愿原则,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但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若您想使用组合贷款的方式购房,建议您与开发商沟通协商,确认是否符合办理组合贷款的条件。若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您选择组合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省直公积金贷款不能在本中心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契税发票为准,不超过契税发票金额。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具体以单位年审时提交的年审文件为准,具体如何计入总收入建议您咨询单位专员。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的,如同时提交人数过多或系统响应延迟等。建议您重新提交尝试,安卓手机用户也可以下载手机App在线提取,或者到就近管理部柜台办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其中“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我中心承诺且严格履行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环节,由开发商或借款人前往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环节办理所需时间不受我中心控制。抵押登记办完后,开发商或借款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我中心,即进入放款流程。查询贷款信息的,微信查询可以点“我的公积金”注册绑定查询,或登录官网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