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

由于本人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不动产的证件已经抵押给了银行,请问可以提供复印件吗?如果不可以的话,需要怎么操作?加盖银行业务章可以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期房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您好,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点击进入-“我的公积金”进行查询,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点击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咨询或是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4,回复内容:


您好,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7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7个试点城市:天津、广州、深圳、武汉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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