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第一套住房一百平米,使用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现在想买一套改善住房,是否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需要办理委托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政办函〔2017〕3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限购区域内,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是2.75%,6-30年,利率是3.25%,二套房是在原利率基础上上浮10%.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购买的住房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且家庭名下没有144平米以上的房子,或者曾经注销过144平米以上的房子,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家庭收入和征信情况都满足贷款的条件,购买住房可以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购买的住房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且家庭名下没有144平米以上的房子,或者曾经注销过144平米以上的房子,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家庭收入和征信情况都满足贷款的条件,购买住房可以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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