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
现在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二套房不予以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结清后间隔6个月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支持第三套房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且提取前12个月无提取记录。偿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资料:1.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未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离婚的还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需要办理委托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政办函〔2017〕3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限购区域内,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是2.75%,6-30年,利率是3.25%,二套房是在原利率基础上上浮10%.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