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去年10月开始还房贷,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且提取前12个月无提取记录。偿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资料:1.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未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离婚的还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单位专管员是否在本中心缴存。若您不是在长沙市公积金缴存的,无法登录查询个人账号。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有两种途径方式可以预留手机号码:①联系单位专管员在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内修改员工信息;②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就近的管理部前台办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购买的住房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且家庭名下没有144平米以上的房子,或者曾经注销过144平米以上的房子,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家庭收入和征信情况都满足贷款的条件,购买住房可以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根据长政办函〔2017〕3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若为长沙户口,限购区域内,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深圳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要求户籍地必须为长沙。已有工作单位的无法个人缴存公积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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