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商贷还清是否能转公积金贷款

您好:我是2016年6月份买房用的商贷,我想一年后提前把商贷还清,原有住房是否能用公积金继续贷款,贷款年限、额度及利率是如何计算的,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且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会根据您在银行贷款所剩本金和贷款测算根式计算最终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综合评定,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一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需要,中心业务系统内职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在转出单位对该职工账户封存之后,转入单位或转出单位均可以办理该职工个人账户转移手续。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即可办理。单位专管员办理的需要提供转移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转移申请表》,办理批量用户转移(2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明细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业务,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还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已发放”指的是我中心已通知银行放款,截至“贷款已发放”的状态,说明由我中心审核控制的步骤已完成。关于几个工作日可以到账,由银行控制,银行会根据顺序按批放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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