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我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的二手房,也办理了每月的对充业务,现在想把房子翻新,请问我可以将我媳妇的公积金取出来用做旧房翻新吗?如果可以,需要准备那些材料?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装修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无法申请提取公积金。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1,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打印。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办理业务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理业务,作息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是13:30-17:3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1,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的Ⅰ类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还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本次提取应与上次提取间隔12个月,职工使用商业贷款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原件丢失需要去银行复印加盖骑缝章),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公积金的卡(湖南省内交行、建行、工行、农行或长沙银行的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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