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4年在长沙买了一套房子(99平方米),这是我的第一套房子,房子在我老婆名下,是用商业贷款买的,我自己的公积金买在长沙,现在想提取出来,需要走什么样的流程?要准备哪些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公积金的卡。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对单位开户缴存的最低人数没有限制。如果您与单位沟通,单位仍拒绝为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向我中心举报。举报单位不缴公积金需提供以下信息: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被举报单位详细信息(准确的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详细情况(入职时间、是否从工资中扣除了公积金部分、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举报方式:拨打12329热线或主任信箱留言。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会展开调查,进行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和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用于每月归还贷款:(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时与管理中心一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也可以在贷款期间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 (二)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查询贷款信息的,微信查询可以点“我的公积金”注册绑定查询,或登录官网www.csgjj.com.cn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用户,登录后即可查询详情。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铁路职工的提取是提到单位账户,单位通过工资的形式发放给职工,具体情况请咨询单位专管员。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