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自动销户了怎么办
我之前在(2013年)公司交了六七个月的公积金,离职了一直没去办理,但现在账户自动销户了,现在我在新单位又交了,请问怎么合并或怎么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之前缴存的账户离职了的需要办理离职提取才会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后账户注销,新单位直接办理开户即可正常缴存,若原账户没有注销的,新单位办理账户合并即可,具体请咨询单位专管员。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办理业务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理业务,作息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是13:30-17:3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1,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的Ⅰ类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还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本次提取应与上次提取间隔12个月,职工使用商业贷款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原件丢失需要去银行复印加盖骑缝章),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公积金的卡(湖南省内交行、建行、工行、农行或长沙银行的储蓄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网上办理离只提取,需有三个工作日的审核,审核通过,即刻到账。如未到账,可在微信公众号说明您的情况,我们会帮您核实的。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