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流程存在弊端

我是去年签的合同,今年三月份面签完的,到现在我的贷款流程还停留在抵押贷款担保那一节点,一直没动。我们那一栋上个月就交房了,邻居都收房在装修了。我贷款还没着落,请假去找售楼人员,置业顾问说资料都提交了,我又跑去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说里面没收到房产局信息。各个都踢皮球,在这样一个新时代。一个贷款八九个月都下不来,真是个笑话。整个贷款缺少一个主导部门,没有一个监管机制。就像以前给开发商代缴契税,结果发现几年后开发商都没缴,前留在自己口袋里投资……损害的都是我们买房者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有所作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5,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办理抵押的流程、条件、时间等均不受我中心控制、管理,预告登记证的办理也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之前缴存的账户离职了的需要办理离职提取才会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后账户注销,新单位直接办理开户即可正常缴存,若原账户没有注销的,新单位办理账户合并即可,具体请咨询单位专管员。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公积金与本中心属不同机构,建议您咨询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取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法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贷款后可用余额提前偿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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