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还贷满半年才能提取公积金?

之前买房时因为开发商不让公积金贷款!后来出了强制政策!没赶上我认了!可是我想知道为什么要等还贷半年后才能提取公积金?真想骂娘!谁他妈制定得这傻逼政策!离职也要封存半年,真是服了这帮制定政策的人!打满补丁的政策折损的政府的公信力!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6,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出部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收入,并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6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139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省内异地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满足购房条件的,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到本中心申请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在转移前后没有断缴的情况下,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4,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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