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异地买房的贷款事宜

您好,

          我最近准备在株洲石峰区买房,我的单位在长沙市岳麓区湖大科技园,帮我办的是长沙市的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办理长沙市的公积金贷款呢?如果可以,相关手续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证明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省内异地城市签订了异地互贷协议,缴存在本中心的可在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但具体贷款政策需咨询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6,回复内容:


您好,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有3个工作日的时间向转出地申请转出,转出地接到消息后有5个工作日审核、转账,转入地接到钱和信息之后有3个工作日办理入账,一共最长是11个工作日,如果超过11个工作日还没有到账,可以跟我们联系。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6,回复内容:


您好,绑定银行卡需在管理部绑定,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任意一张交行、建行、工行、农行或长沙银行的银行卡去管理部绑定即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6,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记录的;2.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的;3.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4.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5.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6.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6,回复内容:


您好,在本中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夫妻双方都缴存在本中心,可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去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对冲业务,用余额抵充还贷金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6,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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