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学生集体户及外省公积金事项
您好,请问在本省外市缴纳社保、公积金满2年并将继续缴纳,名下无住房,如就读长沙高校并迁入学校集体户,是否有购房资格,公积金是否可用?另,请问广东中山的公积金是否可用于长沙购房付款,还款?祝工作顺利,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广东中山未开通互贷正常,中山缴存公积金职工无法在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7,回复内容:
您好,父母与子女不能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以一个人的名义根据房屋产权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7,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7,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请咨询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对冲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去贷款地管理部办理,如需添加配偶对冲,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装修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