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你好,我的情况是我和未婚妻名下,各有一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现在我们想结婚前再全款购买一套房子。请问结婚后我们夫妻还可以正常提取公积金偿还之前房子的贷款嘛?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您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再次购房属于第三套房,所以第三套房不予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只可以提第一或第二套。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本中心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互助性体现在有房的职工帮助无房职工尽快拥有住房,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便捷和实惠,在保障资金运行稳定的同时能够得到有效使用,制定了相关公积金提取规定。非常感谢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反映至中心相关处室。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8,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广东中山未开通互贷正常,中山缴存公积金职工无法在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是无法再缴存的,建议您与您的单位专管员联系确认。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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