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代款问题

老公用旧房产做了抵押贷款,还未还清。现在我想购买新房,用公积金代款可以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杭州暂未开通互贷合作,杭州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法在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安徽暂未开通互贷合作,无法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如果已经注册登录过,且记得密码,在我中心官网点击蓝色一栏的“网上业务大厅-单位个人版”登陆,点击“设置”,可修改手机号码。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省直公积金与本中心属于不同单位,省直贷款无法转移到本中心。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在没办理划拨的情况下,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来还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提取近12个月的还款额,还款满24个月,可提取近24个月的还款。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长沙银行、工行或交通银行卡即可)。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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