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

自由职业者办理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综合评定,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一起缴存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需要办理委托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已在长沙住房公积金有开户缴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转移接收函,持接收函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 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或本人湖南省内建行或交行的储蓄卡)、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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