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您好,我与前夫离婚时,有一套40多平的一次性付款房子和一套用过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110平房子,均归在我名下。现在我父母需要养老,如果我卖出40多平的房子并注销之,是否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为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即先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30个工作日需申请),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贷提前还款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另一种方式为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证明、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对公账号,银行联系人电话,房屋所有权证。 商转公办理前请先到我中心管理部前台咨询、核算。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需要更改贷款期限的,携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至贷款地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根据贷款变更当期余额和剩余期限、利率按照新的还款期限确定、告知借款人新的还款计划。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还未在全国范围内正式上线,长沙和上海均为试点城市之一。职工本人可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并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上海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4,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缴存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原缴存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本人省内建行卡、长沙银行、工行或交通银行卡即可)、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您可以在官网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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