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沙可否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了?

请问长沙可否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或本人湖南省内建行或交行的储蓄卡)、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如果已经注册登录过,且记得密码,在我中心官网点击蓝色一栏的“网上业务大厅-单位个人版”登陆,点击“设置”,可修改手机号码。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职工,公积金未入账的原因一般是单位专管员的做的数据与汇缴的金额不符合,才导致入不了账,建议您咨询单位专管员是哪种原因,单位专管员可添加单位汇缴QQ800012321.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