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我于4月25日办理了提取公积金,己申批,请问什么时候金额能打到我的帐户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您电话联系,铁路公积金提取的公积金都是统一打到您的单位专管员账户,建议您咨询您的单位专管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离婚的需要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长沙银行、工行或交通银行卡即可)。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农村自建房提取的资料:1.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实用批文(或村民建房许可证)。2.房产证(翻建才需要提供,如果不是翻建就不需要提供)。3.付款凭证(就是建房房子买材料的发票)。4.建设工程竣工日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6.提取申请审批书,需要单位盖公章的。7.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长沙银行、工行或交通银行卡即可),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5,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做购房提取,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则不能申请该套房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公积金贷款后办理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