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请问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前还贷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6,回复内容:


您好! 第一,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开福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第二,提前还款是偿还贷款本金,不收取收其他费用。部分提前还贷偿还贷款本金,不能缩短贷款年限。 ? ?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6,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 ,最终能贷款多少,要把贷款资料上缴到贷款管理部后综合评定才能知道。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职工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了划拨业务则不能提取账户内余额,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据了解,您看到的新闻报道内容,指的是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中心)的贷款条件、流程调整情况。我中心与省直中心系两家不同单位,无隶属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省直中心的贷款流程不适用与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提取只能是家庭名下第一、二套房产,第三套则不能提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购买的是期房放款后您需到开发商手上领取借款合同,如您办理的二手房和或现房,放款后您需自己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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