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资料问题
你好,我是铁路职工,看昨天的经视新闻,从6月1日起凭不动产受理凭证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是真的吗?正在等不动产出证,如果是真的,我们就6月1号去长沙办贷款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据了解,您看到的新闻报道内容,指的是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中心)的贷款条件、流程调整情况。我中心与省直中心系两家不同单位,无隶属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省直中心的贷款流程不适用与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首套房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贷款的情况下,第二套房不予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未开通在线绑定银行卡业务,必须由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进行绑定,配偶代办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1.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含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以上政策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6.1之前按原政策执行。2.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人只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父母购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