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5月25号(今天)出的新的住房公积金调控政策规定,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含2次)以上的,不能再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这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开始交公积金算起,还是从本政策6月1日生效之日算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今天发布的长金管委【2017】6号文件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再次之前按原政策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离职提取业务,如满足条件,您可以申请网上提取:职工离职两年以上且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登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四家银行卡(建、工、交通、长沙、农)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离职提取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本政策不适用于铁路公积金,铁路公积金提取依旧需要提取审批书。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