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本人名下无房产,可不可以拿父母名下的房产提取本人公积金里面的钱?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人只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父母购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偿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3.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4. 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或异地管理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或夫妻双方分别在管理中心和异地管理中心缴存的,也可累计额度,异地管理中心不包含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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