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我是8月14号上午11中到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茂路288号)但是都两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收到入账的短信!请问要多久才能下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问题反馈至微信客服解决,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包括了这里所有类型的别墅,本中心贷款和提取对于别墅都不予以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未办理对冲业务的话,需要您每月20日前及时向还贷银行卡上存上足够的还款额。办理了对冲业务的话,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月还款额是根据您个人的还款方式、贷款总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计算出来的,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官网首页有“贷款计算器”可以参考一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对冲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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