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额度(上一信件忘记编号)
本人情况:长沙正常缴纳公积金14个月,连续社保三年以上,省内非长沙户口。配偶情况:广州正常缴纳公积金12个月,深圳户口。双方名下无房产,请问是否可以与配偶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如果可以,贷款时需要配偶一方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12,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8,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已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后,不予以再办理提取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8,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之前公积金贷款的房产需结清,过户到您前夫名下后,您满足我中心首套房贷款条件,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商业贷款条件,建议您咨询相关商业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8,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单位缴存账户必须由单位专管员办理,建议您与您的单位专管员协商,且补缴不算正常缴存,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北京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没有户籍限制,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9,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