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人员
我公司要新增人员购买公积金,请问流程怎么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公积金缴纳的比例费用明细是否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12,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汇缴具体操作及咨询请添加QQ客服800012321咨询。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9,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7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7个试点城市:天津、广州、深圳、武汉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9,回复内容:
您好,部队公积金虽是属于部队职工内部的公积金福利,但不属于地方公积金。如需在地方购房贷款,建议您咨询部队专管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9,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时没有装修提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14,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立即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得知您是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在望城区管理部办理的贷款。我中心各管理部使用的是自主核算模式,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由我中心自主核算。而铁路分中心涉及全省14个地州市铁路公积金贷款,暂无法实现自主核算,故一直沿用银行核算的模式。基于我中心的自主核算模式,方能实现按月对冲还款的业务功能。目前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长望浏宁办理贷款的,无法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至铁路分中心办理还贷提取业务。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9,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满一年还贷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12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请提供户口本,离异请需再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准备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可必须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 异地资料,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 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