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
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工作在长沙,老家在南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含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二套房不予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职工)根据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相应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与申贷日的时间间隔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情况由管理部根据您的缴存流水进行审核。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1.广州、长沙已开通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2.社保不属于本中心的业务范畴,社保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长沙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