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
你好,现在我已经购房,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我们公司已经替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全部提取出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商业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已取消公积金卡的办理了,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详细咨询高安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您好,1.不可以,夫妻双方都缴存在异地公积金,只能算主贷人的额度,配偶不可叠加额度。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还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2.符合本中心贷款条件,与本中心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1,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带上身份证,还款卡,去公积金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