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对冲咨询
我于8月28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对冲业务,但到今天还未收到本月还款金额。(公积金余额足够)9月20就是贷款还款日了,有两个问题想了解下。1、对于上述情况,本月是否还需本人转账到银行卡还贷?2、对冲过后,前几个月个人还款金额是否会退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9,回复内容:
您好,对冲业务是每月20号直接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扣钱进行还贷,只要账户里面有足够余额,就会直接使用账户余额进行还贷。之前自行还贷的金额是不能返回的。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8,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开户汇缴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单位开户汇缴贷款政策是一致的。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8,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3.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4.购房合同(房屋主管部门备案)5.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6.异地(湖南省内):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8,回复内容:
您好,1)单位专管员代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提取资料;2)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代办,提供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提取资料;3)配偶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及其他提取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8,回复内容:
您好,停缴不影响您正常还贷。对冲业务,放款下来之后就可以申请,当月20号之前办理,当月生效。20号及20号之后办理次月生效。主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若夫妻都需要办理,则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8,回复内容:
您好,封存数据是有原单位进行操作的,建议您咨询一下原单位是何时封存的。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