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还贷

你好,我在婚前,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买了长沙首套房,过了一年结婚了,我可以用我妻子在株洲缴存的公积金一起还这个首套房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有公积金贷款如还款满了一年并且没有办理过划拨业务可作还贷提取,最多提取您12个月还款额,资料如下:购房合同,公积金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异地购房还贷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身份证,还有公积金的卡,没有公积金卡,就准备湖南省内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银行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还需要提供户口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12329人工服务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5,回复内容:


您好,1.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如夫妻双方一方本中心,一方异地则只能以缴存在本中心那方计算额度。2.期房贷款: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未婚提供户口簿 3. 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由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也不需要无收入证明。 4.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活期存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且如果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且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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