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
公积金办理对冲后 里面的余额还能在一年后取出来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4,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划拨业务后,您不能办理还贷提取业务,需您结清后,才可以办理结清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可在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3月20日开始执行。2017年3月20日当天及之前在公积金管理部进窗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文件执行(3月20日前递交了贷款申请资料的)。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