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政策查询

您好!在公积金中心今年3月20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中描述的在3月20日已进窗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贷款政策执行,这个进窗登记是指的面签还是提交资料给公积金中心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3月20日开始执行。2017年3月20日当天及之前在公积金管理部进窗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文件执行(3月20日前递交了贷款申请资料的)。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缴存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补缴业务,单位职工的请咨询单位专管员办理。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期间,若公积金账户停缴封存将无法通过贷款审批,贷款申请将会撤回。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已颁布新的灵活就业协议,可在我中心任意管理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为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即先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30个工作日需申请),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贷提前还款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另一种方式为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证明、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对公账号,银行联系人电话,房屋所有权证。 商转公办理前请先到我中心管理部前台咨询、核算。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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