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绿地香树花城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题。绿地香树花城属于支持楼盘之列,公然违背公积金中心"任何楼盘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指示,损害民众的切身利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请就近选择以下管理部办理:芙蓉区、长沙县、浏阳、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公积金管理部。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每月20日起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时间有可能因银行时间顺延。请确保将月还款额足额存入还款银行卡,以免造成逾期。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异地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北京已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两地缴存职工在长沙、北京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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