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然并卵啊
网上报道了长沙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你们也做出了回应。但是一句楼盘没跟你们签约的话,那就管不了,也受理不了投诉。这不是一回事吗,以后所有的楼盘就都可以直接不签了,正大光明的拒贷。建议真要做到“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就应该所有楼盘都必须签约然后让大家选择啊。不然这样的政策有什么实际含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我们并未强制要求开发商必须与本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开发商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合作,您可以点击公众号下方的-“服务中心”-“合作楼盘”可以查到与本中心合作的楼盘,或者登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方首页的合作楼盘,也可以查到。如果该楼盘是与我中心合作的楼盘,拒绝您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去楼盘所属管理部说明情况,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及投诉,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装修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未推出该操作平台,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请就近选择以下管理部办理:芙蓉区、长沙县、浏阳、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公积金管理部。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