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前不久看到上海公积金网有发“上海市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细则,同时发了一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机构,其中就有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请问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何时会有这个平台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未推出该操作平台,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如您是未婚首套房则可以按照5154/月计算,如您已婚配偶没有购买公积金,则需开具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纳税证明,感谢你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开福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如有其它公积金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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