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

湖北咸宁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到湖南长沙带款购房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湖北暂未开通互贷合作,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9,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已有超过144平米的房产,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办理前请先到我中心管理部前台咨询、核算。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可办理划拨业务,办理了划拨业务后不能做其他提取业务,划拨相当于每个月都在提取,且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雨花区管理部已联系您,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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