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还款小于基数一半

你好,求证,用市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必须小于单位给我的月激存基数的一半?比如我每月个人交350,按百分之十,所以单位给我的月激存基数是3500,那么每月还款不能超过1750,如果贷款三十年算,那么这样算能贷款的总数就是40万?还有对于买新房期房的人,可以采用组合贷款形式吗?求回答,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如您是未婚首套房则可以按照5154/月计算,如您已婚配偶没有购买公积金,则需开具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纳税证明,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或本人湖南省内建行或交行的储蓄卡)、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需要办理委托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1,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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