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公积金贷款
我是东莞户籍,在惠州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想在东莞的宅基地自建住房,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公积贷款,可以的话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资料,如果申请成功后贷款是不是直接打到我个人的银行账号?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0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30,回复内容:
您好,如申请人为主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如为配偶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婚姻证明原件等,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3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转移需在新单位缴存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30,回复内容:
您好,已审核通过的贷款不能更改贷款年限。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3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转移需在新单位缴存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30,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如单位不配合为员工缴存公积金,职工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